纳税申报表如何看销售额?纳税申报表收入大于财务报表的原因

2023-03-02 14:17:26 来源:财务报告网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企业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主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许多人对于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中“收入总额”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填写很不规范,至于其同会计上“收入”的差异也不甚清楚。因此,本文参照《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结合相关实例,对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项目作一具体分析。

一、申报表中“收入总额”项目的变化

首先,申报表基本上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比如,申报表第1行的“销售(营业)收入”反映的是纳税入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扣或退回后的净额)、“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又分为“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和“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另外,明确了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其次,申报表第2行的“投资收益”栏主要变化是:股息性所得不用再进行还原;存款利息收入不再包含其中,而是列示于第9行“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

最后,第5行的“其他收入”增加了“固定资产盘盈”及“让渡资产所有权收入”。

二、申报表中“收入总额”的内容分析

根据申报表的附表(一),一般企业的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处置非货币性资产等视同销售的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红利收入,补贴收入和其他收入。对于前十一项基本收入,其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会计人员基本都能理解,而“其他收入”则是我们应重点关注的特殊收入。

(一)基本收入

现就基本收入中变化最大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方式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售出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当年年末分5年收款,每年2000元,合计10000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假定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需付8000元即可。

分析: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可以认定为8000元,据此可计算出年金为2000元、期数为5年、现值为8000元的折现率为具体计算过程可参照相关财务管理教材中的“内插法”)。

账务处理(不考虑增值税因素):销售成立时,借:长期应收款10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元,未实现融资收益2000元。第1年年末:借:银行存款2000元;贷:长期应收款2000元。借:未实现融资收益634元;贷:财务费用634元。第5年年末:借:银行存款2000元;贷:长期应收款2000元。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7元;贷:财务费用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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