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表如何看销售额?纳税申报表收入大于财务报表的原因

2023-03-02 14:17:26 来源:财务报告网

财税差异:对于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方式,税法上规定,销售方应该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来确定销项税额。如果一次性开具了发票,则应全额确定销项税额。新会计准则将应收金额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用,这种做法税法并不认可,所以,以后各期摊销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特殊收入

申报表中的“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会计上不确认为收入而税法上视为收入的项目,包括“营业外收入”和“资本公积”科目的明细项目。如: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的资产、资产评估增值、新增的固定资产盘盈以及让渡资产所有权收入等。

纳税申报表收入大于财务报表的原因

1. 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两表收入不一致企业以自产产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增值税中视同销售,需要确认相应的收入。而会计核算中因货物没有离开本企业,也没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是形成了另一项资产,虽然也是视同销售,但只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造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两表申报收入不一致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是计入到资产处置损益的,在利润表中体现是将净额计入营业外收支下,但是增值税申报表确认的收入为全额销售额。例如:甲公司将自用的设备进行销售并取得不含税货款10万,该设备原值是20万,计提累计折旧12万,账面价值为8万。增值税确认的收入为10万,而资产处置收益为2万。造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3. 收入确认原则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产生的两表申报收入不一致例:甲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合同约定分3期付款,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1日、和2022年1月1日分别支付100万,但是甲公司在2021年1月1日发出货物时就给乙公司开具了300万的发票,按照增值税规定,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就要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是会计上对分期收款销售货物的规定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也就是分别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1日、和2022年1月1日确认收入100万。造成增值税首期申报收入大于利润表申报收入,后两期增值税申报收入小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4. 不征税增值税的收入产生的两表申报收入不一致例如转口贸易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由于转口贸易其货物均不在我国境内消费,故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销售收入也无需在申报表中填报,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这部分收入应记入收入。造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小于利润表申报收入。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财务报告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12018864号-19   联系邮箱:29 13 23 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