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在或发生认定
存在或发生认定是指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在会计期间内是否确实发生。
该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当局是否把那些不应包括的项目(如不存在的项目或不曾发生的交易结果)挤入了会计报表,并不涉及所报告的金额是否正确。因此,“存在或发生”认定,主要与会计报表组成要素的高估(夸大错误)有关。
2、完整性认定
完整性认定是指在会计报表中应列示的所有交易和项目是否都列入了。
该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当局是否把应包括的项目给遗漏或者省略了,也并不涉及所报告的金额是否正确。因此,“完整性”认定,主要与会计报表组成要素的低估(缩小错误)有关,同“存在或发生”认定相反。
3、权利和义务认定
权利和义务认定是指在某一特定日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公司的权利,各项负债是否确属公司的义务。该认定只与资产负债表的组成要素有关。这项认定通常涉及所有权权利和法律义务问题。
4、估价或分摊认定
估价或分摊认定是指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要素是否按适当的金额列人会计报表中。
有关金额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是否适当,不仅取决于这一金额的确定是否遵守了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而且还取决于在数学上或文书处理上有无错误。该认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总值估价、净值估价和计算精确性。
此项认定还涉及管理当局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5、表达与披露认定
表达与披露认定是指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地加以分类、说明和披露。在会计报表上,管理当局暗示性地认定所有内容都表达适当,且披露充分。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月末、季末、半年末、年末)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顺序,把企业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并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数据进行高度浓缩整理后编制而成的。它表明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可控制的、预期能为企业带来利益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
财务报表认定分为三大类:
1、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发生、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
2、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存在、权利和义务、完整性、计价和分摊;
3、与列报相关的认定: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完整性、分类和可理解性、准确性和计价。
从字面上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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