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主要类别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业务简单的,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几种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这两种。直接法直接确定每笔涉及现金收支业务的属性,归入按现金流动属性分类形成经营、投资、筹资三部分的现金收支项目。二者的现金流入流出净额合计就得到一个单位整个期间的现金净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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