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是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或者间接法来编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现金流量表的两种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是针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编制而言的。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另一种是间接法。
所谓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所谓间接法,即通过将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间接法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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