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的范围包括: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2、母公司间接拥有或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或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下列被投资单位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2)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3)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
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意义是可以将企业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收入与利润予以抵销,使会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客观真实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有利于防止和避免控股公司人为操纵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现象的发生。
问题是交表时间不及时,报表格式不按统一标准编,软盘数字与数字不一致,报表资料不齐全,公司间的经济往来不对帐、不清算,公司间的投资不抵消,对公司间的利润或损益没有抵消,掩盖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子公司存在的差异,非法人主体对债权人无意义,信息很难利用,这样可以对公司的财务信息有个大概的了解。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需明确的几点思路:
1、合并报表的整体观
合并报表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
2、合并报表的全局信息
合并报表是由企业集团对其他企业有控制权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编制。
3、合并报表的逆向思维
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与个别会计报表不同,方法具有独特性。
4、编制合并报表的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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